通知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参加全国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1年06月24日点击:

 

冀语函〔2021〕1号 

省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语委,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1〕2号)要求,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国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河北省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以诠释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为目标,通过竞赛方式引导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亲近中华经典,提高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培育爱国主义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精神动力。

二、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以“传承中华经典,庆祝建党百年”为主题。通过诵读、讲解、书写、篆刻等多种方式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歌颂建党百年光辉历程,展现举世瞩目伟大成就,倡导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价值观,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积蓄精神力量。

三、赛事分类

本届大赛分为四类:“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

四、活动安排

  河北省统一组织“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和“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省级选拔赛,并推荐选拔复赛入围作品。“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和“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将不再组织河北省选拔赛,由参赛者直接登录全国大赛官网(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网站,网址:www.jingdiansxj.cn),自行报名参加。各项赛事具体方案见附件(“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与河北省第四届汉字书写大会同步进行,另行通知)。

参赛者可通过全国大赛官网、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hjdsdgc)、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微信小程序、中国语言文字学习强国号、中华经典诵读工程抖音官方号(抖音号:zhjdsdgc)、腾讯相关宣传平台获取大赛相关信息。

五、奖项设置

详见各项活动方案。

六、其他事项

(一)规范经费使用。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各相关单位和组织机构不得向参赛人员收取费用。活动经费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和规定执行。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广泛发动,做好本地、本单位作品的报送推荐工作,确保系列活动安全有序,扎实推进。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系列活动中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严格作品审查。各单位在推荐报送作品前,要对作品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作品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健康,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文化特质,展现中华审美风范,彰显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四)其他相关事宜。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主办单位享有对参赛作品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河北省语委办公室联系人:刘宏宇、尹忠慧,联系电话:0311-66005217。


附件1: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河北省选拔方案

附件2:“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3: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方案

附件4: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方案

 

 

 

          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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